嘉義縣鹿草鄉殯葬設施防弊措施
壹、前言
為防杜本鄉殯葬設施管理缺失及工作人員藉行使職權之便為自己或他人圖不法之利益等弊端,進而改變鄉民對公務人員不清廉之刻板印象,加強本鄉殯葬設施工作人員的守法觀念,並端正殯葬禮俗革除陋習,杜絕不肖員工徇私牟利之情事,建立殯葬作業程序制度化、公開透明化。
貳、依據
嘉義縣政府96年6月21日府民禮字第0960089116號函辦理。
叁、弊端產生可能原因之分析
- 殯葬設施管理人員嚴重不足,乃聘用臨時人員,其待遇低工作無保障,易利用職權勾串殯葬業者圖利。
- 設施管理人員品格良莠不齊,易受民風習俗誤導。
- 殯葬設施聘僱臨時人員未具法治知識,易收受喪家紅包產生弊端。
- 業者假藉民風習俗,巧立名目使喪家支付不必要的費用。
- 設施管理人員未強化內部控管機制、實施定期盤點及帳務管理,以致易產生各種弊端。
肆、防弊措施
- 作業流程透明化:
- (一)建立設施使用標準作業流程,於殯葬設施明顯處設置服務項目、開放時間、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可達效率化。
- (二)設施使用相關規定、各項收費標準,依殯葬管理法及本鄉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可避免請託與關說,期使公開透明化。
- 管理制度化:
- (一)公墓、納骨塔、殯儀館等設施之使用應建置電腦檔案清冊列管,並於網站公布殯葬相關資訊,以期公開透明化。
- (二)加強內部控管機制,不定期清查墓基、納骨塔櫃位之使用情形,切實要求工作人員遵守本鄉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以防私下讓售圖利。
- (三)制訂殯葬設施臨時人員管理辦法,揭示管理服務人員不得收取規費以外之任何費用及與業者勾結,減低民眾疑慮。
- (四)設置民眾申訴陳情專線及意見調查表。
- (五)切實執行埋葬許可證、進塔許可證等各項許可證核發決行,落實發證單位與公墓、納骨塔管理間之勾稽,以防範弊端發生。
- 建立員工督考輪調:
- (一)落實員工輪調制度。
- (二)加強員工法治觀念。
- (三)加強行政肅貪並落實主管督考責任。
伍、本防弊措施經簽奉鄉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申訴電話:(05)3752711轉77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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